关于科院
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声明
为确保本公司检测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证检测任务有序开展,特作以下声明:
1.1 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客观、独立,保证检测质量和数据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 对客户秉持中立的态度,提供公正、准确、科学以及满意的服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认可机构的规定,依照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检测活动,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客户指定的其他标准的有效版本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检测工作的全部活动不受行政和经济利益以及其它压力的影响和干预,所有人员自觉抵制经济利益的诱惑或其它有碍公正性的干扰、绝不参与有损检测工作公正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保证出具的数据准确可靠、公正客观。
5) 公司领导对检测结果不干扰、不施压,保证检测业务工作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杜绝商业贿赂。
6) 本实验室对客户的产品、技术、数据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保证不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维护客户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
7) 本公司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人员。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如客户提供的物品、技术资料信息及检测数据等),不盗用、不发表与客户送检物品有关的研究成果。
8) 本公司符合认可准则要求的活动范围包括在实验室的固定场所进行的物品接收、合同评审、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审批与发放等与检测相关的活动,以及接受客户委托,在客户现场进行的检测和抽(采)样活动。不包括本公司的标准化活动、科研活动、非检验检测活动及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
1.2 保密承诺
为确保客户的技术资料、检测结果、机密信息不泄露,保证客户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本公司已制定《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并做如下保密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保密的各种规定。
2) 对客户信息、物品信息、检测数据或报告予以保密,未经客户的书面许可,不得透露予第三方。
3) 不得使用客户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4) 对在检测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禁止任何形式的泄露行为。
5)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6) 本公司郑重承诺,因本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相关机密信息,给客户造成任何损失和影响,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1.3 员工行为准则
1)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理解贯彻执行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2) 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和检测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3) 恪守岗位职责,知我应知,会我应会,做我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4) 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5) 尊重客观事实,不弄虚作假,不篡改和编造检测数据,检测人员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6) 独立开展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行政及其他压力的影响和干预。不以权谋私,不接受被检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钱、物、吃、请和馈赠。
7) 不参与任何可能有损公正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从事与检验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等活动。
8) 热情、诚实、诚信地服务客户,满足客户的正当要求,保护客户的机密和所有权。不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从事科研和产品开发。
9) 诚实、认真、谦虚、谨慎,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
10) 在检测过程中注意人员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5 本公司出资方的公正性声明
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确保其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维护其在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中的第三方公正性和独立性地位,本公司特作如下声明:
1、公司董事会制订措施确保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工作,影响检测数据和检验结论的客观性,损害其独立、公正的地位和声誉;
2、董事会承诺对检测检验活动不作任何干预,并保证其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不参与任何损害判断独立性和检验诚实性的活动;
3、对于非法干预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造成的名誉与经济损失责任。董事会保证其申诉权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 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2.1 质量方针
制定了如下的质量方针:
公正、准确、科学、诚信
2.1.1 质量方针说明
公正 —— 检验检测结果不受经济利益的干扰和其他内、外部不正当的行政压力的干预,确保检验检测的公正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准确 —— 本公司所有设备校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尽可能确保所进行的检验检测结果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确保测量数据精准可靠,并可与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测量结果互比互认。
科学 —— 依据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或用户要求的方法,使用经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
诚信 —— 增强诚信理念,遵纪守法、信守合同,提升社会信任,赢得内外部客户的信任。
2.1.2 质量方针的贯彻
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宣贯计划,对质量方针进行宣传贯彻,确保全体人员熟悉和理解,并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和保持。质量方针的贯彻情况通过日常监督和定期内部审核进行检查,质量方针的适宜性通过定期管理评审来评价。
2.2 质量目标
2.2.1 总体目标
1) 为顾客提供公正、准确的检测服务和测量数据,确保本公司检测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2) 不断提高本公司技术能力,确保本公司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始终保持与本公司的技术发展需要同步。
3) 完善管理体系获得实验室国家认可。
2.2.2 控制性目标
以精良的检验检测设备,依靠优秀的人才力量,为公司客户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创建符合实验室认可和其他要求、客户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量化指标如下:
1)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客户满意度不低于95%,客户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2) 确保出具的检测结果数据100%真实、准确、可靠;
3) 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错误,其他差错率低于0.5%;
4) 杜绝各类检验检测事故的发生。
2.2.3 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规定
全部按自然年度统计;
1) 客户满意度以收集到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中的统计结论为准;
2) 客户投诉处理率以《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汇总统计;
3) 检测结果正确率以公司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以及其他内部质量监控结果情况以及外部评审结果等汇总统计;
4) 检验检测报告差错率以报告抽查情况统计结果为准;
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通过管理体系运行反馈和定期内审进行检查,其适宜性通过定期管理评审进行评价。
2.3 质量方针声明
为解释和阐明本公司质量方针,本公司最高管理者发布如下质量方针声明:
2.3.1 对良好职业行为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1) 保证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符合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A002: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1-A010:202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63号)、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AQ/T 8006-2018《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相关要求。
2) 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制定和实施《保证公正性和诚信程序》、《员工行为准则》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持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
3) 制定和实施《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保持客户送检的物品以及技术资料的完好并严格保密。
4) 制定技术性要求的相关程序文件,控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各种因素,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5) 参加检验检测机构比对/能力验证,开展内部质量监控,有计划有步骤地提供证据,以证明本公司的检验检测结果是准确可靠的。
2.3.2 服务标准
1) 严格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一切合同(协议);承担检验检测服务中的义务,恪守法律责任。
2) 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所有数据均能有效溯源,确保检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 服务及时、热情。
4) 以客户为关注焦点,主动征求客户意见,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使客户满意。
5) 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服务。
2.3.3 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并在工作中贯彻实施
1) 通过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满足客户要求及满足法律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全体员工。
2) 确保本公司全体人员知晓其职责权限、知晓他们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知晓他们对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贡献。
3) 将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确保所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确保全员参与。
4) 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沟通机制。
2.3.4 对遵循认可准则、资质认定标准以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通过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遵循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相关应用说明与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相关补充要求、AQ/T 8006-2018《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要求,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中,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风险监控以及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当策划和实施的管理体系变更时,确保管理体系的完整性。